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景区大全 景区大全
东莞房价2024最新楼盘消息_东莞房价
2024-10-25 14:14:03 72人已围观
简介1.为什么东莞房价那么低2.东莞出台新政“严控房价” 新房售价一年内涨幅不得超过3%时隔近三年,住建部再次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开启约谈模式。据新华社4月8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
1.为什么东莞房价那么低
2.东莞出台新政“严控房价” 新房售价一年内涨幅不得超过3%
时隔近三年,住建部再次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开启约谈模式。
据新华社4月8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约谈广州、合肥、宁波、东莞、南通等5个城市负责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扛起城市主体责任,确保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倪虹指出,要加强实施效果评估,及时完善相关政策,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实效性。城市要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紧盯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取针对性措施,精准调控,坚决遏制投机炒房,引导好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分析师陈霄表示,近期以来,以部分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为代表的房地产市场热度攀升,尤其适逢3月传统小阳春,部分城市出现过热现象,此前合肥等城市已经陆续出台调控政策稳楼市,本次住建部约谈,并且强调密切关注政策实施效果,体现了对于热点城市的重点关注,并且在因城施策的原则下,更加着重对政策实际实施效果的关注,体现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对于其他城市也起到警示作用。
东莞、南通被列入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值得一提的是,在约谈5城负责人的同时,此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东莞、南通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
有着深圳“后花园”之称的东莞在2020年6月因房价“涨幅首次超过深圳”而备受关注。此后三个月(2020年7月至9月),东莞连续5次发布楼市新政严堵楼市“漏洞”,包括调整商品房限购、限售政策,下调最高额度,并明确任何以提供“获取选房指标”“锁定房号”“优先选房”服务为由收取金钱的行为,都涉嫌违法违规。
据深圳贝壳研究院监测数据,2020年东莞新房共成交9.87万套左右,其中住宅6.47万套,同比增长33.6%,成交均价约2.4万元/平方米,同比涨幅有所扩大。
从今年的楼市表现看,中指研究院数据显示,2月份,东莞新建住宅价格环比涨幅0.64%;二手住宅价格环比涨幅1.07%,均排名百城第五。而从挂牌价格来看,东莞二手房挂牌价环比涨幅已连续三个月最高。
这也使得东莞再出调控政策抑制楼市过热。
今年2月27日凌晨,继去年出台楼市限购、限转让政策后,东莞再出楼市重磅新政。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东建〔2021〕6号)》提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或二手商品住房),须在购房之日前四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新入户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须在本市落户满半年且在购房前两年内逐月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今年3月,东莞又着手调控二手房市场,公布133个热点二手楼盘网签价格。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相关统计力求如实反映东莞部分成交活跃的热点楼盘近期多数房源的网签交易价格情况,供市场各方参考,理性进行交易。同时,相关部门密切关注二手房市场异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操纵市场价格、挂牌价虚高、抱团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及市场乱象,切实规范二手房市场交易秩序。
南通楼市在去年以来也热度不减。南通西站通车、上海第三机场确认落户南通等利好激发出南通楼市潜力。除了房价不断上涨,土地市场也引来多家房企竞相角逐。
以今年2月一次土拍为例,2月22日,两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的普通商品房用地进入现场竞买环节,一宗地经过99轮竞价以70.77%的溢价成交,另一宗则经过149轮报价,达到最高限,后续通过摇号决定宗地归属。
3月15日,编号为R2021-004的钟秀东路北侧、金安路西侧宗地耗时5小时40分、经过470轮竞价成交。
从过去一年的表现看,南通市房地产市场多项数据均呈现上涨态势。南通市统计局发布的南通固定资产投资数据显示,2020年南通市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37.5%,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4.6%,商品房销售额增长16.6%。
易居智库研究员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除了三个一二线城市广州、合肥和宁波被约谈外,此次东莞和南通这两个地级市也被约谈,说明三大都市圈周边的重点地级市近期有炒房的现象,依然需要积极管控。
严跃进称,此次五个城市被约谈后,势必后续会强化政策管控。从近期此类城市市场热点看,哄抬区域市场投资价值、捂盘惜售等现象依然比较明显,同时二手学区房方面炒作较多,所以预计近期会有各类购房政策收紧和购房秩序的检查。另外,从长效发展机制的角度看,此类城市后续一手房的备案价公开、二手房的指导价制度建立、土地价格的限制等,都会陆续开展。
时隔近三年住建部再开启约谈模式
上一轮住建部就房地产调控问题开启约谈模式还是2018年。2018年5月,住建部先后约谈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成都、太原等12城,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目标不动摇、力度不放松。
2018年8月,住建部又约谈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五市主要负责同志。
彼时,约谈要求,全面贯彻、决策部署,把地方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住房需求,促进供求平衡,切实增加住房及用地有效供应,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大力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加强预期管理和舆论引导,严厉打击投机炒作,遏制房价上涨。
约谈后,多城纷纷响应出台新政稳定楼市。
住建部曾赴多地调研督导
在此轮约谈5城之前,住建部曾赴地方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据澎湃新闻(.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住建部赴上海、深圳、杭州、无锡、成都、西安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
据新华社1月26日消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倪虹副部长带队赴上海、深圳等地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情况。倪虹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出手,取针对性措施,引导好预期,坚决遏制投机炒房。
3月3日,新华社消息,倪虹又带队赴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无锡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倪虹表示,城市要充分认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性,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切实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确保、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月2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发布消息,倪虹又带队赴四川省成都市和陕西省西安市调研督导房地产工作。倪虹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两会”精神,保持房地产调控定力,确保实现“三稳”目标,着力解决新市民住房突出问题。
这些城市在督导后,无一例外均出台政策稳定楼市发展。
上海于3月3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明确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同时,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
深圳于2月8日连发3条公告,宣布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并首次发布全市3595个住宅小区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但参考价普遍较低,几乎相当于市场价的七折,同时银行将根据参考价发放。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3月2日发布《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将建立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对已经成交的房源信息和明显异常的挂牌价格要及时予以下架。
杭州也于3月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法拍房被纳入限购范围。同时,严格防范经营贷、消费贷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成都于3月22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机制,同时法拍房纳入限购。
西安则在3月连续三次发文调控楼市,按照新规,西安新房、二手房“满五”才能交易,同时规定从市外迁入西安户籍的居民家庭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须落户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12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退役军人、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为什么东莞房价那么低
9月27日,广东省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的通知》,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提到,为坚决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切实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行业发展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东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规及国家、省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相关工作部署,制定了相关措施。
加强行业监管推动多方共治方面,《通知》提出,加大房价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一、二手房价监测和统计机制,利用地理空间信息以及一、二手住宅楼盘网签交易数据,建立线上“东莞房价地图”,公布全市一手楼盘的网签交易价格和二手楼盘的成交参考价格,引导市场理易。
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学区房、炒作不实信息等误导消费者或市场预期的行为。
同时,规范房源信息发布管理机制。中介协会要加强二手住房交易价格市场调查及挂牌价格监测,制作统一的房源信息发布标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接受委托放盘时,不得渲染烘托成交信息引导业主随意提高报价,展示的房源价格必须与业主书面委托价格一致,不得受理及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对外发布明显高于东莞市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的挂牌价。房地产网络信息发布平台应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对发布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加强资格审核,明确房源信息投诉举报方式以及违规经纪行为处理机制,发现经纪机构或从业人员违规发布虚房源信息的,应及时通报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及中介协会处理。
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方面,《通知》明确,加大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以群众反映、媒体报道、舆情关注为主要线索,以切实解决群众关切的问题为出发点,重点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
按照《通知》,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得在门店、网站等不同渠道发布虚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学区房、炒作不实信息等误导消费者或市场预期的行为;不得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挂靠第三方公司缴交社保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购限贷的行为;不得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不得违反交易资金监管相关规定,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担保服务,或者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的行为。
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也不得利用信息不对称的手段,通过“ABC单”、交易连环套控制卖家和房源,以“无购房资格”“等待审批”为借口,诱导卖家与第三方进行房屋买卖网签或赚取差价的行为;不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收“茶水费”“内转”售房等行为;不得商品房营销电话扰民、恶意电话骚扰,泄露、出售或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通知》指出,后续将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税务、金融监管、宣传、网信等部门沟通协调,综合取集中约谈、巡检暗访、“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执法、重点复查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担当,保持高压态势治理房地产中介乱象。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对发布东莞市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门店、互联网平台、房产网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有违规发布虚房源信息的经纪机构,由中介协会作出公示并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诚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东莞出台新政“严控房价” 新房售价一年内涨幅不得超过3%
当然,这个地区的房价并非没有升,但是它涨价的幅度与它的经济增长相比,再与其他长三角城市,珠三角的其他城市相比,就显得非常低了。 这个城市就是东莞! 当然,东莞也有房价特变态的地方,但就总体而言东莞的房价是比较合理的,而且货源充足,极少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那种抢房的境况。 我想没有人敢说东莞经济不行吧,东莞一个镇的经济实力,甚至比某些地方一个市还牛,但房价却显然没有这些市那么火爆。 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异类。 难怪有在东莞操盘房地产的朋友抱怨,这地方不是搞房地产的地方。 这里面的原因应该有挺多,我一老百姓说不出啥大道理,就简单分析我认为东莞房价始终维持在一个较合理水平的原因。 1,东莞的经济布局属于分散型布局,分散合理,没有所谓的中心,使得人口分布分散。 东莞从改革开放一开始,首先发展起来的就是下面的镇和村,这使得,东莞的经济和人口布局都是分散的。 实际上,部分镇因为经济实力雄厚,其建设和市容市貌,甚至比东莞真正的市区还要漂亮。 2,东莞本土大部分富裕居民,有较强固守本土的观念 毫无疑问,东莞最庞大的富裕阶层,也是最庞大的买得起高价房的群体,都是当地以前的农民,现在的村民。 但是,这些人在自己村里镇上已经有了不少的房产,也不热衷于要到市中心去,宁愿留在已经作为工业发展的本土,使得东莞市区房子市区了最庞大的一股购买力量。 只有小部分的中间管理人员,有这个需求,但是与庞大的底层工人相比,这个中间阶层数量极小。 实际上,拥有最大购房欲望的应该就是这批人了。 4,东莞房源充沛,可选择多 经过了30年的发展,东莞已经不算一个年轻的城市了,过去30年建了那么多房子,不少已经破旧,但是东莞的房子存量依然是庞大的,这就使得东莞的房市一直是货源充足的,购房者可选择多。 市区太贵?到镇上买。镇上太贵?有农民房集资房。 在东莞,房租之低绝对超出很多人的想象。而且二手房数量之多,或许足够大部分底层的工人离开宿舍出来居住。 这从根本上杜绝了炒房的暴利。 当然要说明的是,东莞的某些新房还是挺贵的,远高于东莞平均收入,但是东莞许多二手房的质量和性价比是挺高的。非常值得新工作者购买。我觉得目前不少年轻人有一个不好的观念,一定要买新房,那当然贵啦。
(记者 饶舒玮)4月2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指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包括五个方面举措,分别为加强房价调控、引导企业合理定价、控制在售项目价格涨幅、督促企业及时申请办理预售及加强商品住房明码标价监管。
据悉,《通知》提出,从严控制在售项目价格涨幅,对于未售出的新建商品住房上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由取得预售许可证(现售备案证书)后半年延长至一年,涨幅不超过3%(含本数);下调销售价格的间隔时间维持半年不变,降幅不限。
某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此类规定可以抑制房企频频申请调价的冲动,类似频率减少也使得调价的空间减少,进而倒逼房企主动按既有价格销售。
在引导企业合理定价方面,《通知》规定,经审核确认的新建商品住房申报价格,作为该项目在本年内申请办理预(现)售批次的平均申报价格,开发企业可根据拟办预(现)售楼栋的情况自行定价,但须以幢(或“栋”,下同)为单位申报销售价格,同一批次不同幢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10%(地面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住宅同一批次不同幢申报均价相差幅度不超过40%),同一幢单价最高与单价最低的住宅单价相差幅度不超过25%。
与此同时,《通知》提出,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应督促企业及时申请办理预售,如发现已达到预售条件不及时申请办理预售的,应立即发出提示函,督促开发企业尽快申请办理预售。
此外,《通知》还表示,将加强商品住房明码标价监管,实行明码标价和“一房一价”,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